根据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西财行知教〔2023〕16号)《管理学院关于做好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及记载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管理学院已完成2023级专升本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审核工作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结果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:202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。
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可向学院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小组反映。
联系人:刘安娜,联系电话:13379352668
附件: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名单
管理学院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