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根据《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西财行知教〔2023〕16号)要求,管理学院现开展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及记载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小组
组 长:蔡建峰
副组长:鱼亚洲 杨景斐
成 员:刘安娜 石柳清 王晓旭 申毛毛 赵 旭
李成成 葛彩红 张 楠 王 银 赵新月
二、认定范围
2023级专升本在校生
三、认定程序
1.学生申报。学生自行填写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进行学分申报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班为单位上交至辅导员处,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审核。
2.学院审核。管理学院考务干事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进行认定审核,审核结束后,通过官网向全院师生公示学分认定情况(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)。
3.学校审定。公示结束后,管理学院将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》(附件2)报至教务处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学生申报:2024年9月10日-9月25日
2.学院审核:2024年9月26日-10月25日
3.结果录入:2024年11月6日前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辅导员应高度重视,及时向学生通知相关文件精神,确保应知尽知。
2.学生提交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,对于在学分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,一经查实,参照考试作弊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3.学分审核工作依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,学分认定必须按《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西财行知教〔2023〕16号)中认定标准认定。
4.认定完成后,根据认定结果在青果教务系统按两档制(合格或者不合格)录入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结果,并打印成绩单(一式两份)。
5.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,以班为单位统一归档留存。
附件:1.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申请表
2.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
3.《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
管理学院
2024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