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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关于做好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 学分认定及记载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9-0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   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根据《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西财行知教〔202316号)要求,管理学院现开展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及记载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小组

长:蔡建峰

副组长:鱼亚洲 杨景斐

员:刘安娜 石柳清 王晓旭 申毛毛

李成成 葛彩红 赵新月

二、认定范围

2023级专升本在校生

三、认定程序

1.学生申报。学生自行填写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进行学分申报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班为单位上交至辅导员处,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审核。

2.学院审核。管理学院考务干事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进行认定审核,审核结束后,通过官网向全院师生公示学分认定情况(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)。

3.学校审定。公示结束后,管理学院将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》(附件2)报至教务处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.学生申报:2024910-925

2.学院审核:2024926-1025

3.结果录入:2024116日前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辅导员应高度重视,及时向学生通知相关文件精神,确保应知尽知。

2.学生提交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,对于在学分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,一经查实,参照考试作弊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3.学分审核工作依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,学分认定必须按《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(西财行知教〔202316号)中认定标准认定。

4.认定完成后,根据认定结果在青果教务系统按两档制(合格或者不合格)录入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结果,并打印成绩单(一式两份)。

5.学分认定相关证明材料,以班为单位统一归档留存。

附件:1.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认定申请表

2.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

3.《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”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

管理学院

2024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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